第一至十届全国美展览简介 第一届全国美展: 1949年7月2日至7月16日在北平艺专举办的《美术作品展览会》,展出木刻、漫画、年画、连环画、油画、国画、雕塑、洋片、剪纸、窗花、画报、美术资料等6 0 4件。鉴于此展属全国美协和全国文联筹备和成立的综合性、全国性大展,后界定为第一届全国美展。
第二届全国美展: 1955年3月27日至5月15日由文化部、中国美协联合主办《第二届全国美术展览会》,在北京苏联展览馆展出作品996件,以后到上海、广州、武汉、重庆、西安、沈阳等地巡展。
第三届全国美展: 1960年6月17日至7月31日由文化部、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,在中国美术馆举办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会》,共展出27个省、市、自治区作品907件,后认定为第三届全国美展。
第四届全国美展: 1964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5周年,文化部与中国美协联合举办《全国美展》,分六大区在国庆期间同时展出,以后分别在中国美术馆举行:1964年9月26日-10月25日华北地区作品450余件移京展;1964年12月20日-1965年1月17日东北、西北地区作品移京展;1965年1月31日-2月28日华东地区作品466件移京展;1965年3月14日-4月11日西南地区作品291件移京展;1965年6月13日-7月25日中南地区作品492件移京展,以上合计展出作品2818件,后认定为第四届全国美展。
第五届全国美展: 1979年庆祝建国30周年,文化部与中国美协联合举办《全国美展》,1980年2月10日-3月10日在中国美术馆举行展出417件作品。第六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界定此展为第五届全国美展,1974年国庆节办的全国美展,因当时文化部与中国美协均停止工作,故不纳入为届次全国美展。
第六届全国美展: 1984年庆祝建国35周年,文化部与中国美协根据双方举办全国美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此展为《第六届全国美展》,并决定今后国庆逢五、逢十双方均依此顺序合作举办称国家级全国美展,同时商定第六届全国美展,分美术,分门类于国庆节期间同时展出,共九个展区:中国画-南京;油画-沈阳;壁画、雕塑、漆画-北京;版画-成都;水彩、水粉-广州;宣传画、素描-西安;漫画-长沙;年画-杭州;连环画、插图、儿童读物-上海;港澳台作品-广州, 作品共计3724件。1984年12月11日-1985年1月10日在中国美术馆举办《获奖作品展》(优秀作品部分)作品818件(优秀作品部分),并《港澳台特邀展》。
第七届全国美展: 1989年5月—6月间迎接建国40周年举办第七届全国美展,文化部、中国美协商定按美术种类分九个展区:中国画-广州;油画-南京;版画-昆明;雕塑-北京;年画、宣传画-沈阳;连环画、儿童美术、插图-哈尔滨;壁画-上海;漫画-北京;水彩、水粉、粉画-深圳;港澳台特邀展在北京。1989年9月5日-10月5日在中国美术馆举办《获奖作品展》299件,纳入第二届中国艺术节。
第八届全国美展: 庆祝建国45周年庆祝活动,文化部与中国美协商定:全国美展在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分别举办,入选八届全国美展作品共计4000件。1994年12月27日-1995年1月8日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《获奖作品展》共计498件(含126件获奖作品,此届美展获奖作品没有等级)。
第九届全国美展: 1999年庆祝建国50周年,文化部、中国美协主办《第九届全国美展》,并决定国庆节期间按美术门类分七个展区八个展览:中国画展—汕头开幕—广州闭幕;油画—上海;版画—呼和浩特;雕塑—北京;香港行政区、澳门、台湾美展先—深圳预展,后—北京;水彩、粉画—南京;漆画、年画、连环画、宣传画、漫画、插图等—福州;艺术设计—深圳。入选总数为3429件,加上评委作品,共展出3500多件。1999年12月6日-12月24日《获奖作品展》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展出,作品588件。
第十届全国美展: 2004年8月19日至11月7日,第一阶段展览在杭州(中国画)、广州(油画)、成都(版画)、汕头(水彩、粉画)、长春(雕塑)、厦门(雕塑)、广州(壁画)、南京(漆画、年画、宣传画、插图、连环画、漫画)、上海(艺术设计)、深圳(港澳台特邀作品)十个展区隆重举行,从全国数万件作品中遴选出3100多件作品参加了展出;评定18件金奖、73件银奖、199件铜奖、307件优秀奖,共计597件作品;为建国55周年庆典奉献出中国美术家的一份珍贵的、独具特色的礼物。2004年12月10日至2005年1月8日,第二阶段获奖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举行,开幕当天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。